落实新时代宏伟蓝图 开发重大文旅项目******
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集团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新机遇,奋进新征程,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
近年来,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目前,集团正在全速推进防城港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巴马赐福湖国际长寿养生度假区、桂平大藤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北海冠岭与涠洲岛旅游综合体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同时,整合优化全区文旅康养资源,升级改造桂林猫儿山、三江程阳八寨、东兴中越界河风景带等重点文旅项目,优化全区房车露营地布局,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
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宜居康寿”广西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将全面打造医疗产业、养老服务、健康管理、自然医学、医工商业等大健康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南宁明安医院,不断提升贵港东晖医院和百色平果铝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筹建广西国际健康管理中心。以中医药、壮瑶医药为基础,加大对大健康产品服务的开发。积极与中国光大养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合作,探索构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医、康、养、健、智、学六位一体的健康旅游产业链,全力推动“宜居康寿”广西建设。
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打造文旅康养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已完成桂林猫儿山、阳朔河畔(山畔)酒店、大新德天老木棉、靖西通灵大峡谷、桂平西山泉等多个优质文旅项目的投资并购,下一步将持续整合全区文旅康养资源。同时,打造完善“一键游广西”项目,与携程、腾讯等紧密合作,完善“一云一池三平台”功能,不断整合“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充分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元宇宙文旅生态体系,助推广西打造智慧旅游产业链,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
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将集团打造成为“康养引领者、文旅新标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积极贡献。
(容贤标 作者系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