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桂梅老师》剧照 光明日报记者 张勇摄/光明图片
十二年的苦寒磨炼
2009年,在云南英模先进事迹颁奖晚会上,云南省话剧院创作演出了王宝社担任编剧、导演的短剧《感恩的心》,这是云南省话剧院与张桂梅的第一次接触。
“从那时起,我们对桂梅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创作一部以张桂梅感人事迹为题材的原创话剧,一直埋在云南省话剧院和王宝社老师心中。”导演常浩回忆道。在酝酿了十余年后,编剧、导演王宝社于2020年写下了话剧《桂梅老师》。
虽然有了好剧本,但摆在话剧院面前的仍是重重困难。
“第一难的不是资金、不是时间,而是没有演员。”常浩说,“我和宝社老师算来算去,终于攒够了4位老师、5位学生、3个孩子。面对缺少演员的困难,话剧院的演员们付出了许多汗水。在剧中扮演女高学生的李欣瑶已经能够在5位女高学生角色之间任意转换,准备随时顶上去。”
“一直以来,演员们的心中都有一团火。大家对桂梅老师的崇敬变成了一种责任,想通过话剧让更多人把心中爱的源泉激活。”张桂梅的扮演者,云南省戏剧家协会驻会副主席、国家一级演员李红梅说。
创作一部能留得下来的作品,需要沉下心来对人物、事件做深入的研究。2009年开始,《桂梅老师》主创人员便对张桂梅的事迹进行持续不断地追踪,12年间,积累了400多个相关素材,通过长期观察、提炼、演绎,形成了有深度、有温度的作品。
李红梅多次到华坪采风,从早到晚,跟着张桂梅查寝、家访、开校会,用脑用心用笔记录着她的言谈举止。她凭借着12年来对张桂梅的观察与了解,成功塑造出了桂梅老师这一形象。
“桂梅老师身上让我感触最深的品质就是坚守。”在剧中饰演宣讲队成员等角色的章超说。
把英模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
创作英模人物题材的戏剧,难点在于如何塑造一个真实可信、有血有肉的典型形象。桂梅老师真的形体、真的情感、真的病痛,都真真切切地展示在舞台上。
“《桂梅老师》从普通人的视角观察英模、从生活的细节中发现英模的方式,构成了这部作品的艺术特色之一。”《文艺报》新闻部主任徐健说。
2021年6月《桂梅老师》在云南昆明首演以来,云南话剧院收到了许多反馈,其中一条留言这样写道:“你相信光吗?看完话剧《桂梅老师》,让我相信一件事,人皆可以为尧舜。”云南省话剧院院长马捷看到之后十分感动:“剧中的英模人物形象,让大家觉得可亲、可敬、可学,是对我们最大的认可。”
“主创们立志突破同质化,从客观生活出发,从真实人物出发,运用逆向思维的普遍性、批判性和新颖性,抛掉概念化,提纯化的老套,把桂梅老师塑造得很真实、很生动、很感人。”剧作家、戏剧评论家欧阳逸冰如此评价。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江红说:“时代需要英模来激励人们,《桂梅老师》诠释了大爱无疆的精神,讲出了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
《桂梅老师》为何能从西南边疆脱颖而出
如何开拓市场、票房?文艺院团的价值何在?这些问题也曾经困扰云南话剧院。
“中央关于文艺来源于人民、文艺要服务于人民的要求,给我们指明了创作方向,激励我们去讴歌时代、讴歌人民、讴歌英雄!”马捷说。于是《鲁甸72小时》《农民院士》《桂梅老师》等优秀舞台作品在云南话剧院陆续诞生。
如今,《桂梅老师》已分别赴北京、重庆等10多个城市和云南省演出60余场。2023年,该剧将启动第二轮全国巡演。
《桂梅老师》为什么能脱颖而出?
王江红表示,《桂梅老师》的成功,得益于近几年来云南省实施的“云南文化精品工程”“云岭文化名家工程”,重视运用文艺形式宣传张桂梅等先进典型,在全省遴选出一批重点创作扶持作品建立项目库,首批入库6部作品中,以张桂梅事迹为题材的就有3部,《桂梅老师》名列其中。云南对项目库作品建立专家帮扶机制,对《桂梅老师》等重点作品进行指导扶持。
“正因为这些文艺政策的鼓励和培育,激励了云南话剧院等文艺院团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的热情,才涌现出《桂梅老师》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王江红感慨地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7日 09版)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