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背包队”队员为群众送上温热的“大锅药”。
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新冠感染者数量进入快速增长期。特别是伴随着元旦、春节临近,迎来大规模返乡潮,做好农村山寨、搬迁社区的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成为重点。
为此,云南省怒江州选派1261名干部组建“保健康、防重症”健康教育“背包队”,12月20日起,深入全州各地,全面开展疫情防治政策、疫情科学防治措施、日常防护知识等宣讲教育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
在福贡县匹河怒族乡棉谷村党群活动室,村民向队员们提出一些疑问,队员们一一回答。“现在,村里有些人感冒发烧,我们心里也害怕,不知道怎么防护、防治。听了他们的讲解,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村民普三林说。
在泸水市洛本卓白族乡,连日来,“背包队”的队员们一直行走在当地各乡镇、村组、社区,为群众送去健康培训和服务。
“没有发烧症状就不用吃药,这一点大家要记住了。病得不重,可以在家治疗,口服药物,若出现高热不退、呼吸困难的情况,就赶紧去医院治疗。”这是“背包队”队员袁嘉在宣讲中跟村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袁嘉告诉记者:“我们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防护知识、‘阳’后的医疗知识、日常消毒和疫苗接种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宣讲培训,提升乡镇、村、社区健康管理人员水平,再通过他们将防控知识覆盖到每一位群众。
农村是疫情防控的薄弱点,大部分村民健康防疫知识薄弱、防范意识较差,群体感染风险大。据了解,怒江州至今仍有部分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未接种新冠疫苗。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也是此次健康教育“背包队”的一项重点任务。
洛本卓白族乡色德村健康教育“背包队”队长和光才经过培训后,便带着队员入组入户,以院坝会、火塘会的方式,用民族语言向村民普及健康防疫知识,动员没有接种疫苗的老人及时打疫苗。
除了宣讲培训、动员接种疫苗,每到一个村寨、社区,“背包队”都会带上预防新冠感染的中药,免费熬制“大锅药”发放给群众,为群众送去温暖和健康。
“我们非常感谢‘背包队’的到来,一定会防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的健康。”洛本卓白族乡托拖村村民哈目科一边喝着热气腾腾的中药,一边认真聆听着工作队员给大家讲解健康防疫知识。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